記者27日從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獲悉,日前偵破了一起保險公司員工聯合客戶騙取保險公司50萬元保險款的案件。
據了解,1月25日,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受公司委托到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報警稱,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復核一起已完成理賠的保險案中發現了相關事故材料有漏洞,疑似存在騙保行為。
隨即,辦案民警展開調查,2018年4月,四川一公司中標了青海省玉樹州稱多縣扎多鎮的一項防洪工程,該工程分為防洪水渠和防洪壩兩個施工地。在防洪水渠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馬文某給工人們買了一份30人的不記名保險。
2018年9月2日,在防洪壩施工地上,發生了一起翻車事故,導致一死一傷。“事故發生后,馬文某考慮到防洪壩工程還未開工,不在保險公司理賠的范圍內,而防洪水渠已經開工多日,所以馬文某授意防洪壩工地負責人馬金某,將死傷者拉至防洪水渠工地偽造事故現場。”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偵查員阿生鼎說。
此外,辦案民警在辦案中還發現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的員工趙某在事故發生后,明知這次事故不屬于保險理賠范圍的情況下,仍伙同犯罪嫌疑人馬文某、馬金某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了保險公司的50萬元保險金。
“該案件的情況屬于投保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刑法》中規定的騙保行為稱為保險詐騙罪,目的是非法獲取保險金,行為是違反保險法規,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青海延輝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邱成說。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已移交至檢察院,等待檢查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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