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陸妍) 人吃的豬肉需要通過檢驗,動物園老虎吃的豬肉也是需要檢驗的。21日,六合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無證屠宰”案,該屠宰場將未檢驗的豬肉賣給動物園喂老虎,涉案金額達891萬。
蔡某夫婦二人在南京一直以屠宰為業,2002年珍珠泉野生動物園開園起,蔡某就一直跟動物園簽訂供貨協議,由他向動物園出售生豬,用于喂養老虎等猛獸,雙方長期保持著供貨關系。
為了方便喂養,屠宰場安排在動物園附近,但是屠宰場拆遷后,蔡某只能把屠宰點挪到家里。收購生豬、死豬,屠宰、銷售。蔡某為了讓動物園的猛獸有充足的飼料,其家人、工人跟隨他后一起忙活。蔡某的妻子負責管帳。雇工陳某和王某負責屠宰生豬和運送豬肉,范某負責管理工人。
由于2013年6月起,國家實行了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驗制度,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市場上的生豬肉必須到定點屠宰場檢驗、屠宰,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2018年10月,蔡某等人被查獲。與一般查處不同,此次涉案金額巨大,銷售金額高達891萬余元。檢方認為,蔡某等人均違反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構成共同犯罪,其中蔡某為主犯,其余4人是從犯。最終,檢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
庭審上,蔡某也表示后悔,動物園的老虎由以前的81只漸漸養到了100多只,他和下面的工人想盡各種辦法,去千家萬戶尋找貨源。鑒于5人具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檢方建議負責人判處蔡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4年6個月,并處罰金;判處其余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到3年6月不等,并處罰金。蔡某的辯護律師為其做了輕罪辯護,認為這些生豬肉只是送到動物園,并沒有流入過市場,社會危害性小。該案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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