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指導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6月7日,麗水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將全面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通過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的建設,使得全市地下水質量穩中向好,全市重點污染源得到有效監管,建立地下水信息化監管平臺,構建常態化風險管控措施,地下水生態產品有效供給。重中之重是推進地下水環境管理制度建設和經濟政策的探索創新,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等方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可復制、可推廣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創新模式。
建設范圍及時限:本次試驗區建設范圍為麗水市全域,建設時限為2022年~2024年。
試驗區主要建設任務共有四個方面:
01、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
一是在《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2021年版)》基礎上,開展污染源周邊的地下水環境狀況補充調查,動態更新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
二是提出不同管控區的地下水環境質量管理要求,落實動態調整機制,積極推進區劃成果納入到國土空間規劃。
02、開展在產企業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是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形成動態的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二是開展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和防滲改造,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防滲泄漏預警-應急體系。
三是開展地下水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風險管控,建立地下水污染智能監管平臺,對地下水污染擴散情況實行信息化管控。
03、保障優質地下水生態產品供給
研究優質地下水保護及開發利用模式,提出優質地下水資源管理及評估體系,探索優質地下水資源的生態價值定量評估體系構建及生態產品價值轉化途徑,形成研究報告。
04、探索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和經濟政策創新
一是建立地下水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出臺地下水環境管理辦法。
二是構建“區域環境+園區周邊+企業內部+敏感對象”四位一體、多介質協同管控的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
三是結合“數字化轉型”工作,建立地下水環境信息共享機制。
四是補充地下水資源與環境的生態價值核算方法,挖掘麗水市地下水優勢,提升地下水生態產品價值。
根據《方案》確定的進度安排,2022年啟動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和重點監管單位名錄;2023年完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開展重點監管單位自行檢測和防滲改造和風險管控;到2024年,完成試驗區建設各項任務,基本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創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