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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想聽的歌只能買會員

      來源:大眾日報時間:2020-12-29 10:56:33

      “QQ音樂豪華綠鉆專屬特權,年費優惠價168元;音樂包特權,年費優惠價88元。”“00后”山東財經大學大一女生白瑤覺得會員價有點高,于是,享受首月優惠價后,果斷暫停續費。“還好會員期間,下載了40多首歌。除非喜歡的歌手們某個月密集推出新作,否則以后就不買會員了。”

      雖然不少人拒絕對音樂“付費”,但“音樂付費”時代已然來臨。11月11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ME)發布截至2020年9月30日第三季度的未經審計財務報告。報告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騰訊音樂總營收同比增長16.4%,達人民幣75.8億元,在線音樂付費用戶達到5170萬,同比增長46%,其中環比凈增長達460萬,為2016年以來單季最大凈增長。在線音樂服務付費率達到8%,高于2020年第二季度的7.2%和去年同期的5.4%。

      為音樂“付費”,有人鼓掌贊同,有人沉默抵制。步入“音樂付費”時代,我們要做好哪些準備?有哪些問題,有待解決?近日,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音樂人以及熱愛音樂的人們。

      “許多想聽的歌只能買會員”

      白瑤第一次購買音樂會員,正在讀高一,花8元錢購買QQ音樂1個月會員。“因為想下載歌曲,只有會員才有資格,8元可以下載500首歌曲。”

      進入大學,換了新手機號,白瑤在QQ音樂和網易云音樂上,分別以8元、5元的新用戶首月價體驗了會員服務。“這兩個平臺的歌曲類型互補,好聽的流行樂都能找到。”

      但看到較高的會員續費,白瑤直言,為音樂付費“不值當”。雖然理解聽音樂應該付費,“畢竟音樂人創作不易,理應有回報”,可以通過微博等其他途徑聽歌,“就不想花錢了”。但遇到喜愛的歌手出數字專輯,白瑤表示,一定會“為偶像打call”。

      山東大學研究生二年級學生王一諾十分愛聽歌,她是酷狗音樂、網易云音樂的會員,“許多想聽的歌,只能買會員才能聽。”但她并沒有買全年會員,而是選擇連續包月,有時續費有時不續。“音樂會員費用還是有點高,比如網易云音樂每月續費16元。所以,有時我會暫停續費。”

      雖然網易云音樂會費比其他音樂平臺高,但王一諾還是堅持購買其會員,是因為“我喜歡一些冷門歌曲,唯能在網易云找到原唱,比如《吹滅小山河》《孽海記》。”她還告訴記者,身邊近一半同學購買了音樂會員,大家比較能接受“音樂付費”,“不收版權費,音樂人如何生存?”

      青島市青年音樂人聯盟理事長張旭認為,“音樂付費”是件好事,更尊重音樂創作者的權益,也能增加經濟收入。“收入見長,帶動創作者的積極性,創作數量也會增加,因此,許多兼職音樂人可能會轉為專職創作者,從而會涌現出更加優質的音樂作品。”他說,“音樂本應付費”,邁進“音樂付費”時代,對音樂創作人是機遇也是挑戰,市場檢驗更加嚴苛。“我支持‘音樂付費’。”音樂創作人王欣欣接受采訪時表示,“‘音樂付費’最直接的效益就是保護版權,是對音樂人心血結晶的尊重。音樂人渴望被保護被尊重的生存環境。”

      “‘音樂付費’本身不是問題。”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助理教授王玉凱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他人成果中獲利的同時支付相應對價,是彰顯樸素的公平理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基本原則中也一再重申。“音樂作品在這個問題上與其他成果相比并無特殊之處。”另一方面,就音樂本身而言,付費也淵源有自,人類社會進入版權時代以來更是如此,主要的變化是付費對象和方式。他直言,其實,與“音樂付費”相對立的“音樂免費”,才是網絡時代到來以后的新生事物。

      此前購買磁帶就是音樂付費

      享有上網免費聽歌的福利之前,大家聽歌,多是購買磁帶、CD。記者還清楚地記得,2000年初,蔡依林、S.H.E、周杰倫一盤專輯磁帶價格是20元,與一本不太厚的暢銷書價格相當。王欣欣認為,公眾對“音樂付費”有抵觸情緒,是因為之前一直免費。但此前花錢購買磁帶、CD,就是“音樂付費”。

      “‘音樂付費’可以分為觀念和實踐兩個層面來看,網絡時代之前,大家已經基本取得了獲得音樂作品應該付費這樣一種共識。即便在網絡時代,按照法律規定,以復制、發行、信息網絡傳播等方式使用音樂作品,也是要經過授權,或者說‘付費’的,只不過我們的實踐沒有跟上。”王玉凱分析說,網絡時代到來,在新技術的加持下,音樂作品的復制和傳播變得簡單而便利,而侵權復制件音質幾乎無損,特別是在平臺和媒介的幫助下這類行為變得人人可為。

      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早期音樂產業界卻沒有及時擁抱新的傳播技術與產業模式,而是試圖延續此前網絡時代單純依靠法律途徑制止侵權的路徑。王玉凱指出,從互聯網產業來看,其早期發展一定程度上與免費模式帶來的引流是分不開的,或者說,互聯網產業本身不僅沒有取得合法授權的動力,反而在默許甚至縱容大規模侵權行為。當然,我們作為消費者,也就樂得免費下載,而沒有意識到“人人免費音樂的長遠結果,是人人沒有音樂”,這也是“公地悲劇”的一個當代例子。

      12月21日,第十期E法數字音樂論壇在北京舉行,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艷發布《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報告顯示,目前音樂人音樂收入平均數仍處較低水平,但過半數的音樂人音樂收入較上一年有所增長,其中19%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較上一年上漲了50%。根據報告,國內音樂版權環境逐步完善和線上音樂平臺的發展是音樂人收入增加的因素之一。

      網易云音樂不久前發布《中國音樂人生存現狀報告2020》,報告數據顯示,和2016年相比,音樂人生存現狀有較明顯改善,四成音樂人收入增長較明顯;音樂人收入渠道單一的情況得到較好扭轉。目前,在一次性的版權采買收入之外,單音樂人在網易云音樂平臺的累計線上收入最高者已超千萬元。

      為什么“音樂付費”在網絡時代恢復了常態?王玉凱分析說,這離不開大家堅定貫徹知識產權保護理念,嚴格執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在可以預見的歷史時期內,像音樂這類需要產業支持的創作,離開法律的保護難以為繼。”其次,音樂產業和網絡產業從對抗走向合作,大家認識到,網絡帶來的高質量和便利化傳播如果善加利用,完全可以為合法發行所用。當然,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發揮了協調作用,音樂從業人員的堅持創作與奔走疾呼更是值得尊敬。

      “任何制度轉型歸根結底都依賴于觀念轉型,在多方合力下,我們全社會都認識到了音樂付費的合理性。”王玉凱套用茨威格的話,“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免費”音樂不免費,它以消耗音樂創作人的心血和整個產業的未來為代價。

      聽一首歌,該付多少錢

      “音樂付費”?可以。“那聽一首歌,我應該付多少錢?”白瑤、王一諾都認為會員費過高,或暫停會員服務或間斷續費。

      目前,“音樂付費”主要有兩種選擇,一是單曲收費,聽一首歌多則需要支付6元;二是買會員服務,可免費聽平臺80%資源,但歌手新發的數字專輯需單獨購買。因此,網友建議,平均“付費方式”,取消原有的“會員免費聽”,降低單筆支付價格,一首歌只需1-2元就能聽。同時實行“梯度收費”,在支付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后,想聽更多歌曲,平臺本月不再額外收取費用。還有一種,是根據聽歌時間長短,進行收費,“在平臺聽多長時間音樂就支付多少錢”。

      張旭表示,音樂原創與其他藝術類原創作品不一樣。音樂絕不只是一支筆、一把琴、一副天生的好嗓子。作品的創作、表演、錄制、后期、發行等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例如創作一部交響樂,從構思、再到一部一部寫配器、寫分譜,創作一首曲子非常艱難。”

      梁漱溟謂創作,乃“憑空而來,前無所受”。王玉凱說,著作權領域前輩劉春田教授經常引用梁漱溟這句話,他認為諸如音樂這類作品的創作,是一種“創造”而非“勞動”。“音樂作品的定價不能夠與一般勞動產品相類比,當屬共識。而且,我們還是要從整個產業鏈的角度,全面、長遠地認識音樂作品的定價。”

      關于“音樂付費”定價,王玉凱表示,音樂作品上的著作權是一種私權,私權交易以自愿為原則。市場經濟背景下認為定價不合理的正常邏輯是拒絕消費,以此來糾正經營者可能的不合理定價。但必須要強調的是,認為定價不合理絕不是侵權的正當理由。“當然,如果不合理定價確實是由于行業集中甚至壟斷造成,我們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作為調整依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剛剛發布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所要解決的也正是這類問題。所以簡單說,對于定價的質疑,我們一方面要理性認識,尊重市場,另一方面也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

      與此同時,記者還注意到,日前,“蝦米音樂將關閉”的消息在網絡上不脛而走。“音樂免費”時期,蝦米憑借小眾曲庫和獨特定位深得網友喜愛。隨著邁入“音樂付費”時代,版權貧乏的蝦米音樂無法抵抗沖擊,逐漸走向消亡。

      這也充分說明,“音樂付費”時代,想要留住用戶,音樂平臺要購入大量的音樂版權。五年前,國家版權局下發《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要求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并責令各個音樂服務商在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首席執行官彭迦信此前曾公開表示,騰訊在線音樂服務付費率不斷攀升,在線音樂訂閱收入同比增長55%,得益于持續深化的業務戰略和不斷提高的運營效率。“這些出色的成果反映了我們行之有效的高質量增長戰略,穩健的價值投資理念,以及在提升用戶體驗上的不懈追求。”要知道,早在2014年,騰訊就以一紙訴訟將網易云音樂推到了版權侵犯的風口浪尖,挑起了在線音樂版權大戰。

      標簽: 會員

      責任編輯: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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