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披露的限制出境信息顯示,被執行人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出境。案號為(2019)滬01執924號,執行標的5194.98萬元,申請執行人為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
天眼查顯示,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當前法定代表人為江世名。該公司由廣西金嗓子有限責任公司全資持股,后者的法定代表人為江佩珍。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19年10月,上海一中院公布的(2019)滬01執924號執行裁定書顯示,與廣西金嗓子發生糾紛的申請執行人為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涉及廣告合同糾紛。與星空華文傳媒發生糾紛時,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彭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