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提升財產保險行業產品質量,昨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從進一步提高產品監管效率,強化產品監管有效性角度出發,對財產保險公司產品審批備案范圍進行調整,將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原屬于備案類的產品仍采用備案管理。同時,銀保監會將堅持放管結合、并重的原則,對備案產品持續強化監管。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了充分發揮各銀保監局貼近一線、熟悉市場的優勢,形成上下聯動監管合力,通知規定對財產保險公司產品實施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并由銀保監會和銀保監局分別負責。
其中,使用示范產品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并監管,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銀保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和產品監管工作需要,適時調整由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的產品范圍。
根據通知,使用范圍超過一個省(區、市)的財產公司保險產品,由總公司向其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僅在某一省(區、市)使用的,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所有產品備案材料均以電子化方式報送。
未來銀保監會產品監管職責主要向“謀方向、定制度、管重點”轉變,向具體執行制度規定和屬地監管轉變。業內人士表示,這將有利于更好地統籌產品監管資源,形成上下聯動的產品監管合力。
通知還要求,財險公司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產品管控,開展消費者保護審查,嚴把產品質量關;保險行業協會需發揮好自律職能,保障產品注冊平臺安全運行,研究建立產品評估和創新保護機制;各銀保監局需加強組織保障,建設好產品監管隊伍,落實好各項產品監管規定,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產品生態。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續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不斷督促指導公司提升產品質量和水平,積極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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