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通訊員莊朝曦商春燕記者朱光函)沙漠之鷹、AK-47、巴特雷這些都是槍支的型號,但近日,杭州海關隸屬義烏海關工作人員在檢查一批申報為水晶泥、塑料玩具的集裝箱貨物時發現疑似以上槍支的物品。據海關工作人員介紹,當集裝箱在接受掃描時,工作人員發現圖片中有疑似槍支的圖形,在進一步開展人工掏箱查驗后,海關工作人員查獲了該批疑似槍支的物品。
10月10日,經過鑒定,這批疑似槍支的物品均為仿真槍,屬于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涉及4種型號,數量共996支。
據海關關員介紹,這批仿真槍從狙擊步槍、沖鋒槍到手槍,種類齊全,從外形、顏色上都和真槍近似,且具有一定的傷害力。目前該批仿真槍支全部被沒收銷毀,案件已經移交公安部門。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支構成要件,所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的槍口比動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數)的都是仿真槍,此外根據該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制造、銷售仿真槍。該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制造、銷售仿真槍的,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沒收其仿真槍,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對此,海關提醒,仿真槍屬于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運輸、攜帶、郵寄仿真槍進出境的,海關將予以沒收銷毀,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簽: 狙擊步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