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交通事故救助金發放近800萬
為200多起交通事故中無力支付搶救費用的受害人墊付了資金
本報訊(記者安然)今天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和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共同發布消息,從年初至今,救助基金已受理了200多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無力支付搶救費用的案件,發放救助金近800萬元。
“這個基金是個救急的,一般來說是在受害人付不起搶救費用,又沒人來付款的時候,才會啟動。”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張琦介紹說,墊了搶救費用之后,基金方面還會向事故責任方進行追償。目前,在已經支付墊付資金的案件中,基金已向法院提起了42起訴訟,要求事故責任方還款,目前,法院的生效判決已達22件。據介紹,由于以基金為原告的訴訟還比較新鮮,北京市高級法院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對全市救助基金的訴訟案件進行專項研究,以保證案件審理中法律應用的統一。
“交通民警在辦案的過程中,發現支付搶救費用有困難的時候,也會主動向雙方介紹這個基金的情況,并協助有需要的當事人進行申請。”張琦說。據介紹,基金的資金來自于交強險投保額中的提取、財政撥款、社會捐助等7種來源,作為交強險的補充,用以減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時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殘疾及病程的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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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向救助基金申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限額的;
2、肇事車輛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4、農業機械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
5、聯席會議認為確需進行救助的其他情形。
另外,北京市為了更加有效地對受害人開展救助,及時幫助受害人家庭走出生活困境,還在救助范圍內增加了墊付一次性困難救助。受害人收入是其家庭主要生活來源,發生交通事故后得不到肇事方賠償,且因事故致殘或死亡造成家庭生活困難,能夠提供相應證明并經基金管理中心調查核實確屬因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經報請北京市救助基金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可以墊付一次性困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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