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原則上企業管理層級控制在3級以內,區屬企業法人單位減少20%以上,集團公司總部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各減少10%以上,‘僵尸企業’基本出清。”9日,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新聞發言人何雨春如是介紹。
9日,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內蒙古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兩年攻堅行動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內蒙古國資委制定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兩年攻堅行動方案(2019-2020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對今明兩年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行動方案》中明確提出要調整優化區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構建“1+3+N”框架體系;穩妥推進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國有企業發展活力;防范各類風險,確保國有企業持續穩定發展。
《行動方案》要求2019年內蒙古本級改革組建1個國有資本運營管理平臺、改組3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重組整合若干實體產業集團,形成“1+3+N”國有資本布局框架體系,國有資本布局結構進一步優化,“僵尸企業”基本出清。
2020年基本完成布局優化調整,區屬企業戶數控制在25戶左右,國有資本配置效率明顯提高,企業發展活力和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
“2020年,對于創新能力不足、資產負債率偏高、管理層級過多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國有經濟競爭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增強。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國資監管機構初步實現由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授權、放權得到有效落實,監管效能明顯提升。”何雨春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