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 近日,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及1名相關責任人員因未按規定履行報送可疑交易義務,遭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政處罰。
根據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證券(601788)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未按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的要求開展反洗錢可疑交易監測分析和報告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二十條第一款“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處以30萬元罰款,1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2.5萬元罰款。
事實上,光大證券在風控方面接連曝出問題。今年1月26日,光大證券發布了預計2018年凈利潤減少16.69億元的業績預告;2月2日,光大證券主動爆雷,公告表示其全資子公司光大資本的下屬子公司光大浸輝,聯合暴風集團設立的浸鑫基金,在收購海外公司中陷入巨額虧損;3月20日,光大證券業績預告更正為凈利潤將減少29.13億元,降幅96.6%。
由于對此事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光大證券原董事長薛峰被要求在3月25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上海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對于薛峰的監管談話中指出,對子公司管控機制不完善,對子公司管控不力,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出現風險事件時,未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等。
而就在今年年初,光大證券在內部宣布,經光大集團黨委會研究決定,閆峻任光大證券黨委委員、書記,免去薛峰光大證券黨委書記、委員職務。根據2018年年報顯示,薛峰董事長任期為2017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16日。薛峰此次離職,屬于提前卸任。
中原證券分析師張洋認為,光大證券2018年經營業績下滑幅度大幅超出行業均值,主要受累于光大資本專項風險事件;若剔除該事件影響,公司當期經營業績下滑幅度尚處于正常范圍之內。本次風險事件將促使公司進一步加強內核風控,促進公司穩健經營。
如今,光大證券再次因風控問題被央行處罰,不知新任董事長閆峻會作何感想,又將會如何加強公司風控,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