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出臺《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老年人體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30年,力爭實現全市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老年人體育組織全覆蓋;各縣(市、區)老年人體育活動中心全覆蓋,95%左右鄉鎮(街道)、70%左右村(社區)和具備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建有老年人室內(外)體育健身活動場所;全市參加體育健身鍛煉的老年人比例達到80%左右,每萬名老年人擁有100名左右健身輔導員。
在經費投入機制方面,《意見》指出,各縣(市、區)老體協日常工作經費應根據轄區內老齡人口的實際數量,按照不低于4元/人的標準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具備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按照每年不低于5萬元的標準,將老年人體育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老年人體育活動的正常開展。在創建“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方面,力爭至2030年,全市“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綜合創建率達到86%以上,其中市級“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達標率達到60%以上,省級“老年人健身康樂家園”達標率達到40%以上。
《意見》提出,深入開展創建“老年人體育強市”活動,力爭至2030年,全市60%以上的鄉鎮(街道)達到老年體育強鎮(街道)標準,80%以上的縣(市、區)達到老年人體育強縣(市、區)標準,基本實現創建老年人體育強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