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軍華 通訊員嵇國強)近期,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進行抽檢,共抽檢583批次,其中不合格樣品12批次。
食品生產環節共抽檢177批次產品,其中飲料檢出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樣品為:富陽靈峰山天然水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包裝飲用不合格;杭州臨安湍口眾安氡溫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2批次飲用天然泉水不合格;杭州余杭塘棲晨露飲用水廠生產的2批次包裝飲用水不合格。據了解,5批次樣品不合格項目都是銅綠假單胞菌。
食品流通環節抽檢了286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杭州市下城區日日鮮蔬菜店銷售的1批次黑魚氧氟沙星不合格;杭州茂有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黑魚氧氟沙星不合格;周學華(杭州九溪農貿市場)銷售的1批次鯽魚恩諾沙星不合格;杭州市江干區暢購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河南家倫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素食無肉才歡(調味面制品)山梨酸、脫氫乙酸不合格;杭州蕭山商業城王太副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福建龍巖市好又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味味酥花生(咸干)二氧化硫不合格。
餐飲服務環節抽檢了12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為:湊湊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湖濱銀泰店加工的1批次煎炸過程用油羰基價不合格;杭州市江干區水鄉小粥餐飲店銷售的1批次醬黃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標簽: 杭州食品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