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間,陽光城披露了一份預虧公告,稱2021年全年預虧45億-58億元,同比下滑185%-210%。次日,陽光城就收到了深交所的關注函,要求解釋集中大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主要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經營是否具有重大不確定性等問題。
2月18日晚間,陽光城回復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不過,陽光城于2月11日發布公告稱,預計無法于2月11日前完成回復。經申請,延期至2月18日前回復關注函。
針對深交所關注函要求解釋為何大規模計提存貨跌價,陽光城在回復函中將存貨跌價歸結為降價促銷,而之所以降價促銷源于銷售不容樂觀。此外,境內外評級機構接連下調公司評級,導致公司再融資受阻,回款流動性大幅受限,使得流動性承壓明顯,客戶信心受到重挫,客流量大幅下降,對公司未來銷售情況亦不容樂觀促進銷售回款,采取降價措施。
陽光城在回復函中稱,公司基于謹慎性原則計提相應存貨跌價準備。根據會計準則規定,若未來市場情況好轉,存貨跌價準備可轉回。
“減值準備會直接影響利潤,計提之后存貨的價值會相應降低。但是從目前公布的數據來看,陽光城并沒有呈現最終計提存貨跌價,上述方式可能導致技術性虧損,但具體還要看最終報表。”某房地產業內分析師認為,這種做法相當于先調低,待到市場好了再調高,通過這種方式來影響利潤,既然市場不好就多降一些。
深交所要求,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資金狀況等,說明公司截至目前的有息債務余額,短期內到期及逾期債務情況,分析公司短期及長期償債能力,并說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動性風險,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陽光城回復表示,公司全年完成2021年銷售額目標不足八成。2021年度公司全口徑銷售金額1838億元,同比減少16%;全口徑銷售面積約1148萬平方米,同比減少25%。其中,權益銷售金額約1177億元,同比減少16%;權益銷售面積約788萬平方米,同比減少22%。銷售規模下降直接導致了公司的回款規模不及預期,從源頭端影響了公司現金回流,但公司仍然竭盡全力提升回款情況。
由于預售資金監管等原因,使得資金沉淀在項目公司層面,預售資金和信用債期限嚴重錯配,難以抵消融資凈流出,信用債集中到期直接導致了公司面臨巨大的流動性壓力。另外,基于金融機構對于公司的整體評估,存在金融機構要求提前償還的可能性,公司正在積極協商,但不排除短期兌付壓力更大的情況。
公司:回籠至集團層面難度極大可自由動用貨幣資金基本枯竭
有息債務情況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陽光城1年內到期的有息債務為247.98億元、占比為29.20%,1-2年內到期的有息債務為365.67億元、占比為43.05%,2-3年到期的有息債務為171.48億元、占比為20.19%,3年以上到期的有息債務為64.25億元、占比為7.56%。公司有息債務在1年以內及1-2年到期的占比較高,存在一定集中兌付壓力。
陽光城表示,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在手貨幣資金較年初大幅下降。除預售資金受限及融資受限因素外,因整體環境持續嚴峻,金融機構及項目合作方股東對項目公司資金回撥集團非常謹慎,在實操過程中,對項目資金監管加強,所以動用項目資金極為困難,致使實操中可靈活動用資金占賬面資金比例不足1%,回籠至集團層面難度極大,公司可自由動用貨幣資金基本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