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外埠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入的通告》,外埠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凡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可申請辦理轉入業務。
記者從公安交管部門車輛管理所了解到,符合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外埠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現機動車所有人申辦轉入本市業務前,需已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不含小客車區域指標和京冀競價增量指標。獲得指標后,現機動車所有人到本市環保部門進行環保審核,將涉及車輛的違法、事故處理完畢,并確保車輛取得有效期內的檢驗合格標志,以免辦理業務過程中造成不便。
申辦機動車轉入本市業務,現機動車所有人首先應實名注冊并登錄“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軟件,在“機動車業務”選項下選擇“機動車轉籍申請”,按系統提示操作即可。
申請成功后,機動車電子檔案網上自動轉遞,本市車管所收到轉出地車管所電子檔案后即可受理業務?,F機動車所有人可隨時關注網辦進度,如轉入業務受理成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天津市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不含小客車區域指標和京冀競價增量指標)申請辦理轉入業務。
一般來說,申辦此項業務共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是現機動車所有人已取得本市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及繼承類其他指標,想將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外埠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轉入本市;第二種是現機動車所有人已取得本市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及繼承類其他指標,所選購的車輛是外埠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這就需要同步辦理機動車轉讓登記和機動車轉入本市業務。屬于第一種情況的,按照上述事項任意選擇市車管所、各車管分所辦理轉入業務;屬于第二種情況的,按照上述事項可以在本市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二手車交易后,一并辦理機動車轉入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