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市公安局曝光城區各公安分局4月以來查處的一批不文明養犬行為。
曝光名單中,天元公安分局查處24起,其中2起未辦理城市養犬登記,16起為遛狗不牽繩,4起為犬吠擾民,還有1起為在禁止養犬區養犬。
蘆淞公安分局查處61起,其中6起未辦理城市養犬登記,54起為遛狗不牽繩,還有1起為犬吠擾民。
荷塘公安分局查處26起,其中6起未辦理城市養犬登記,20起為遛狗不牽繩。
石峰公安分局查處65起,其中60起為遛狗不牽繩,1起為犬吠擾民,還有4起為養犬超數量。
淥口公安分局查處3起,其中2起未辦理城市養犬登記,1起為遛狗不牽繩。
市公安局提醒,愛犬,就從文明養犬開始。根據《動物防疫法》《株洲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等規定,養犬必辦證、遛狗必牽繩。一如既往,公安機關將持續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希望各位養犬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健康安全負責,并為環境整潔衛生、社會文明和諧作出一份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