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輕男子出租房內意外身亡,其父母將房東兼出租人以及兒子的同居女友告上法庭。最終房東并未擔責,死者女友卻承擔了一半的責任,這究竟是為什么呢?
年邁父母痛失愛子
2021年3月底,宜城男子黃某以“黃某某”的名義與房東夫妻某甲、某乙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協議,約定某甲、某乙將自建房租賃給其使用,租賃時間為2021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5日。2021年8月26日凌晨3時許,黃某與女友孫某在該出租房同居期間,在使用熱水器洗澡過程中突然死亡。后警方介入調查,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為,黃某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特征。
隨后黃某的父母多次找某甲、某乙和孫某索要共計70萬元的賠償金,均遭到拒絕,便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依法處理,理由是某甲、某乙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和出租人,對于出租的房屋負有安全責任,應確保房屋內的各項設施能正常、安全使用。兩人因沒有保證出租房屋的安全性,直接導致黃某中毒死亡。孫某作為黃某的同居人,也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三人對于黃某的死亡存在重大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
還原事件經過
某甲、某乙未進行答辯,也未提供相應證據。孫某早先接受了警方詢問,在法庭上再次辯稱,其與黃某是男女朋友關系,當時一起租住在案發出租房。2021年8月25日23時30分許,黃某去洗澡,她聽見衛生間有放水的聲音,自己迷迷糊糊躺在床上就睡著了。次日凌晨3時許她醒來發現,黃某沒有睡在床上,覺得很不對勁,立即起床去衛生間看,發現衛生間的門是關著的,燈是亮的,還聽見衛生間里面有放水的聲音,就喊黃某的名字并使勁推開門,發現黃某臉向上躺在衛生間里,身上裹著睡袍。她不停喊黃某的名字,并給黃某做人工呼吸。黃某始終沒有反應,于是她就撥打了120急救電話。120急救醫生剛進出租房,就說聞到屋內有異味,叫她打開屋內的換氣扇。
孫某表示,衛生間內的熱水器是某甲、某乙安裝好的,她和黃某入住時就已經存在,液化氣罐是某甲、某乙出錢找人送過來的。
同居女友被判擔責
黃某的父母在庭審后,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鑒定申請,要求對涉案房屋內的燃氣熱水器的品牌、質量、安裝等是否符合相關安全標準進行鑒定。
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反駁對方主張,也應當提供證據或說明理由,如不能提供證據,則要承擔對己不利的后果。本案中,原告黃某的父母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導致黃某死亡的原因是黃某使用的燃氣熱水器存在質量、安裝重大安全隱患,雖然二人在庭審后提出了鑒定申請,但由于被告某甲、某乙在黃某死后更換了原燃氣熱水器,兩原告在庭審時也無法確定黃某死亡時使用的原燃氣熱水器的品牌,故對兩原告要求鑒定的申請,該院不予支持。
因本案無法確定導致黃某死亡時是燃氣熱水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還是黃某在使用燃氣熱水器過程中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事故,故原告主張要求被告某甲、某乙承擔賠償責任的訴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該院不予支持。
被告孫某作為受害人黃某的同居女友,在黃某洗澡期間既未提醒黃某打開換氣扇排氣,也未及時發現黃某一氧化碳中毒,致使黃某失去了最佳的搶救時機,未盡到必要的安全照顧義務,被告孫某對于黃某的死亡發生有重大過錯,應對事故承擔50%的責任。
法院經合理合法計算,認定黃某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黃某父母的交通費、食宿費、辦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等合計65萬余元。
2022年6月30日,當地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之相關規定,判決被告孫某賠償黃某父母各項損失32萬余元,精神撫慰金3萬元,駁回黃某父母的其他訴訟請求。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