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調整優化我省疫情防控政策。即日起,省外無疫情風險縣(市、區)入晉返晉人員,不再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實施落地核酸檢測。
進一步優化交通場站和公路卡口防控工作。各交通場站、公路卡口疫情防控檢查站點要優化檢查流程,對疫情高、中風險區的入返晉人員繼續嚴格落實“落地核酸+點對點轉運+精準賦碼+隔離管控”的全鏈條閉環管理措施。對疫情低風險區入返晉人員,要嚴格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在第一落點進行免費核酸采樣,點對點接返健康監測3天,推送信息并納入社區(村)網格化管理,如該低風險區調整為中、高風險區,立即回溯7天開展人員追蹤排查。省級相關部門將及時公布疫情風險區名單,各市、縣要動態研判疫情輸入風險,加強重點人員排查管控。
省外無疫情風險縣(市、區)的入返晉人員,不再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實施落地核酸檢測,抵晉后24小時內完成一次免費核酸檢測,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有序流動。省內無疫情時,省內人員、車輛有序通行。
嚴格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入返晉人員管控。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晉人員,賦紅碼,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對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晉人員,賦黃碼,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對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入返晉人員,抵晉后3天內再完成2次核酸檢測,并做好健康監測,未按要求落實核酸檢測的賦黃碼管理,完成核酸檢測后轉為綠碼。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排查時間從當地調整風險等級之日起回溯7天。
嚴格重點人員管控。對入境人員,嚴格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控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解除集中隔離后,落實點對點閉環管理,實施居家健康監測,并于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做一次核酸檢測。
對密切接觸者,賦紅碼,嚴格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控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的第3天做一次核酸檢測。對密接的密接,賦黃碼,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在第1、4、7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如核酸檢測均為陰性,且對應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共同暴露于婚(喪)宴、餐館、超市、商場、農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的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經風險評估,對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對與入境人員、進口冷鏈等貨物及環境直接接觸、集中隔離場所和定點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脫離工作崗位后,實施7天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期間第1、4、7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對治愈出院或解除集中隔離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3、7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其同住人員,在第3、7天各做一次核酸檢測。
優化社會面常態化核酸檢測和公共場所查驗。各地要根據風險研判結果,優化社會面常態化核酸檢測和公共場所核酸檢測證明查驗工作,合理確定核酸檢測范圍和頻次。本地發生疫情后,要按規定要求,科學組織核酸檢測工作。對風險職業人員和重點機構場所人員、物品和環境核酸檢測,嚴格按要求執行。取消郵件快件總倉(第一落點分撥中心)關于進口國際郵件快件和中高風險地區的郵件快件靜置期相關規定。
各級、各部門要提高站位、強化落實,按照“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總要求,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進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精準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疫情反彈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