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12月16日電(郭其鈺)記者16日從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假冒“西湖龍井”案被告姚某某當場寫致歉信,遞交給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承諾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侵權損失,并在協會官網、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至此,姚某某與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達成調解協議,協會訴求全部得以確認。
“西湖龍井”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注冊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用以證明具備“西湖龍井”產品的原產地和特定品質。2012年“西湖龍井”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案件調解現場。應俊攝
2018年至2021年4月期間,姚某某未經商標權利人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許可,在電商平臺網店擅自使用帶有“西湖龍井”字樣的標題、圖片及文字描述。并從他人處購買“西湖龍井”茶葉外包裝袋、茶葉罐等,將產自杭州市余杭區中泰街道的自家茶葉及少量收購的茶葉以“西湖龍井”茶的名義包裝銷售,銷售金額超60萬元。
2021年8月13日,姚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召開案件討論會。應俊攝
檢察機關認為,姚某某的行為不僅涉嫌犯罪,還嚴重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暗乩順酥揪哂衅放朴绊懥彤a品附加值,是一種公共資源?!骱埦乩順酥静粌H包含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還涵蓋了當地同行業生產經營者和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贝税赋修k檢察官表示。
據了解,實踐中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一直致力于保護“西湖龍井”地理標志,但類似的侵權行為卻屢屢發生。因此,在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臨平區檢察院同步啟動“西湖龍井”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公益保護工作。
檢察官走訪農業部門。應俊攝
該院成立了由臨平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高翔擔任組長的專案組,與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溝通了解西湖龍井茶的管理、保護情況;走訪農業部門聽取關于西湖龍井茶保護的政策、措施與困難;與公安機關對接梳理侵權事實證據、厘清上下游產業鏈條等。
2021年9月28日,臨平區檢察院舉行公開聽證會,對“西湖龍井”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公益保護問題進行論證。之后,專案組對比分析同類別案件,結合此案具體情形,明確了案件辦理方向和路徑。
2021年11月19日,臨平區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姚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提起公訴。11月底,杭州市西湖龍井茶管理協會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檢察機關對協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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