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家公司參與項目投標,背后竟是4人“導演”,以每家公司2萬至3萬元的價格請來的。中標后,項目施工權被轉讓,4人合計獲利980萬元。這是江西省住建廳近日公布的一起圍標串標案件。
據了解,2020年3月,建設單位江西省吉安市井開區銀廬陵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了井岡山經開區東區產業配套服務中心項目招標公告。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人以每家公司2萬-3萬元的價格,共同邀請了世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宇軒建業集團有限公司等92家公司參與該項目投標,世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約1.42億元中標。中標后,廖某以中標金額的7%即980萬元將項目的施工權出售給羅某根。其中周某獲利725萬元,廖某獲利130萬元,郭某苗獲利75萬元,郭某波獲利50萬元。
案件被依法查處,吉安市吉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周某、郭某波、廖某、郭某苗4名被告人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拘役6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出售中標項目違法所得人民幣980萬元及世昌建設集團等公司收取的介紹信費已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其他企業法院已另案處理。(新華社南昌12月2日電 記者 余賢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