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就是你!”在深圳市寶安區一家超市門口,經營者阿龍橫眉立目地叫住了一個背著挎包的小伙子,然后從其包里搜出了檳榔?!拔铱偣餐盗?包檳榔,我愿意原價賠償?!泵鎸π』镒拥目嗫喟?,阿龍表示只要賠償2萬元,這事情就算了結了。日前,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阿龍提起公訴。
偷檳榔的小伙子在2021年3月來到深圳找工作,半個多月過去,工作沒找到,錢卻花得差不多了。他喜歡吃檳榔,就打起了盜竊的主意。
在阿龍的威壓下,小伙子將手機里僅有的1079元全都轉給了阿龍?!澳阍俾撓灯渌笥呀桢X,不然我就報警?!泵鎸Π埖耐{,小伙子越想越害怕,趁著阿龍臨時離開的間隙,撥打110報警求助。警方趕到現場后,將阿龍抓獲歸案,并在超市辦公室里查獲了29張“顧客行為過失表”。
原來,阿龍涉嫌敲詐勒索已不止一次。從2017年起,阿龍在經營超市期間,就多次將超市實施盜竊的顧客帶至辦公室,強行勒索錢財,并讓對方簽署“顧客行為過失表”,以證明是“自愿賠償”。警方最終查明阿龍實施敲詐勒索的涉案總數額為人民幣93469元(其中59469元既遂)。
“超市的經營者并沒有罰款權。如果抓到偷盜者,應該告知偷盜者退還所偷商品,或者及時補全貨款。盜竊數額較大的,則應報警處理。阿龍的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罪?!背修k檢察官提醒說,“盜竊是違法行為,數額較大的可能構成犯罪,奉勸那些貪圖小便宜的人,切莫以身試法?!?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