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26日通報,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日前對林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朱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江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長期無償占用賓館套房,違規占用單位周轉房;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規干預插手執法工作;長期沉迷帶有賭博性質的娛樂活動;違法辦理戶籍和身份證號碼,違規使用車輛牌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
通報稱,朱江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恥、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經西藏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朱江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朱江曾任西藏自治區亞東縣委辦主任、日喀則地區行署副秘書長等職。2018年6月至2021年4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2019年11月晉升一級巡視員。(新華社拉薩10月26日電 記者 陳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