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旭)2019年12月清晨,65歲的張富被發現死在了遼寧省大連市一所小房子里,經法醫尸體解剖,認定其為一氧化碳中毒導致死亡。
張富家人認為張富是周軍雇用的,房子也是周軍安排的,張富在房子里中煤氣死亡,周軍應該承擔責任,便委托律師將周軍起訴到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要求周軍賠償64.8萬余元。
今年5月份,周軍接到法院的開庭傳票,感覺非常冤。自己的房子免費讓張富住,張富自己砌的灶臺并搭的火炕,怎么想自己都不應當賠。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周軍和張富是朋友關系,張富是孤寡老人,從周軍在派出所的筆錄看,張富幫周軍種菜,周軍將自己的小房讓張富居住,因此二人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幫工關系,周軍作為被幫工人向張富提供的住房應當滿足安全居住條件?;鹂蝗∨忻黠@危險性。張富在此房內居住多年,對此危險性應當明知,其未能注意開窗通風,并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應當自行承擔70%的責任,周軍應當承擔30%的責任。
9月30日,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決周軍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賠償張富姐姐和弟弟損失194670元。
律師王金海表示,房東應該確保出租房及其配套設施符合安全規范,避免設施在使用過程中損害租戶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議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確房屋以及房內設備的安全狀態與維修責任,以免發生事故無法證明自己盡到安全保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