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是好友牽線、邂逅佳人,未曾想竟是騙局一場套路深!廣州男子郭某不到三個月給網戀的“女友”轉賬30多萬元,萬萬沒想到的是,“女友”竟然是自己的同性好友假扮。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高某雄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同時追繳被告人高某雄的違法所得人民幣336940.48元,發還給被害人郭某;追繳不足以清償前述被害人損失的,責令被告人高某雄退賠。
被害人郭某稱,2020年4月,自己與被告人高某雄結識并成為朋友。同年6月,被告人高某雄將一名“女子”的微信推薦給被害人郭某,稱是為其介紹“女朋友”,被害人郭某便與這名“女子”互加微信好友,二人一直微信聯系,雖未曾見面,但不久便發展成情侶。
后來,被害人郭某才發現自己一直微信聯系的“女朋友”實際上是被告人高某雄假扮的。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6月開始,被告人高某雄利用微信及變聲器冒充女性與被害人郭某談戀愛。
期間,被告人高某雄以買禮物、愛的基金、家人去世購買墓地等理由多次詐騙被害人郭某人民幣共計286940.48元。同年8月,被告人高某雄又以投資入股的方式詐騙被害人郭某人民幣50000元。
也就是說,2020年6月至9月,被告人高某雄以虛構女性身份與被害人郭某談戀愛索要財物以及虛構投資入股的方式詐騙被害人郭某共計人民幣336940.48元。同年9月26日,被告人高某雄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高某雄有坦白及認罪認罰情節,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經辦法官提示,如今通過冒充異性、以婚戀為名,在互聯網上虛構事實進行詐騙的犯罪行為層出不窮,而騙子騙取財物的理由也是令人眼花繚亂,諸如爺爺病了、家人去世、投資入股等等,更有甚者會通過虛假照片、換裝視頻、變聲器等手段獲取信任。
法官建議,公民在相親交友過程中,尤其在網絡這樣一個虛擬空間中,要注意保護好個人隱私和信息,當網絡中的婚戀對象以各種借口提出借錢時,務必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