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交警今天通報,經統計,8月末長沙城區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為78.33%,較7月末提高了25.67%。
8月1日開始,長沙公安交警啟動為期3個月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集中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共享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
截至8月30日,長沙交警共查獲共享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違法20476起,已分6批次將16515名未戴安全頭盔使用人信息數據推送給全市8家運營企業,實施限制使用一個月的聯合懲戒措施。組織電動自行車違法駕駛人學習考試108829人次,全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戴盔騎行意識和“戴盔率”都顯著提升。
經統計,長沙城區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為78.33%,其中平峰期77%;晚高峰79.6%。其中麓山路新民路口、中山亭路口、人民路梓園路口、金星路銀雙路口平均佩戴率都超過了80%;韶山路勞動路口平均佩戴率為75%;芙蓉路新姚路口平均佩戴率最低,只有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