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工作太忙、加班太多,沒時間、沒機會休年假怎么辦?近日,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提出推行強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
中國社科院曾做過一份調查問卷,僅有31.3%的受訪者表示“有帶薪年假,且可自主安排”。而不到兩成的受訪者反映“有帶薪年休假,可以休,但不能自己安排”,有40.1%的受訪者則反映“沒有帶薪年休假”。
在帶薪休假制度長期落實不透徹、不到位的情況下,“強制休假制度”的出臺,無疑是值得期待的。但是,推行強制休假制度同樣需要落實到位,才能避免帶薪休假淪為“紙上福利”的尷尬。不過,落實往往也是最難的。
從某程度上來說,休假問題是經濟問題。對企業來說,“員工休假”就意味著生產效率下降,還“帶薪”就代表著成本上升。在此消彼長的情況下,企業對落實帶薪休假無疑是難主動、不積極的,尤其對于那些自負盈虧的民營企業來說,更難推動。而對員工來說,在考慮經濟、就業等現實形勢之后,往往也會存在“為五斗米折斷腰”的情況。一切皆為了生活,哪有時間考慮休假呢?
強制休假制度要執行好、落實好,關鍵還在于能否解決“企業不想放假、員工不敢休假”的痛點。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而言,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大型國企和外資企業的落實帶薪休假情況相對較好,對其推行強制休假制度,應注重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強相關引導,如指導優化輪休制度等,讓企業優化休假制度。尤其是一些任務重、壓力大的基層單位,要為他們創造更多有利條件,讓他們也能無后顧之憂地帶薪休假。
而對于民營企業來說,強推休假制度可能會變相加重其負擔,因此,不妨考慮給企業多一些實惠,比如將減稅降費落到實處,讓企業有經濟動力給員工休假,做到企業職工“雙贏”。
最后,要切實保障勞動者的權益。近日來不少人自嘲是“打工人”,其實也從側面反映出勞動群眾在雇傭雙方中處于弱勢地位,特別在休假的話語權上,往往是掌握在發工資的人手上。因此,推行強制休假制度,各級勞動監察部門要堅定地站在勞動者這邊,為他們撐腰,讓他們敢于發聲,爭取自身應得的權益。(陳文杰)
標簽: 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