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窗廣告“霸屏”一直是網絡牛皮癬之一,在近日案例中,無錫一名小學生因被無良彈窗廣告引入騙局,5萬多元錢打了水漂。
彈窗廣告本無原罪,是一種常見的市場營銷行為。之所以淪為“過街老鼠”,一是因為“耍無賴”,強行限制和影響正常上網體驗。二是因為“手太黑”,肆意“監視”用戶一舉一動,用戶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了詐騙分子的“獵物”。更可惡的是,隨著網課不斷普及,彈窗廣告的黑手竟開始伸向了學生。有廣告公司負責人毫不諱言:“學生的錢更好賺。”彈窗廣告越彈越歪,必須引起足夠警覺。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其實,在治理彈窗廣告方面,我們有不少法律法規?!稄V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明確規定,彈窗廣告要“確保一鍵關閉”,“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啥嗄赀^去,問題為何愈演愈烈?從事主體多、涉及范圍廣,監管鞭長莫及;網絡平臺為分羹,為之提供便利……這些都是原因,但歸根結底還在于維權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彈窗廣告分散性、隱蔽性強,舉證十分困難。很多廣告主根本不怕被告,因為“告也告不過來。”而且即便真被判定違法,與過度彈窗取得的經濟收益相比,不到三萬元的罰款,實在沒什么痛感。
過度彈窗,究其本質是一種技術霸凌,治理起來尤須劃清紅線、明確底線,讓踩線企業付出沉重代價。這一點,國外一些經驗可以借鑒。以“史上最嚴”的歐盟《數據保護通用條例》為例,如果企業侵犯了用戶數據權利和自由,輕者都要被處以1000萬歐元的罰款。如此天價,誰還敢肆意妄為?此外,也應探索一些創新管理舉措。如監管部門可以主動利用大數據等新技術,在網絡上進行“穿透式監管”。還可將過度彈窗的企業和平臺納入全網可見的失信黑名單,使其商業行為處處受限。相對于不痛不癢的罰款,這一招或更能打在“七寸”上。
在信息高速公路上,管理要跟得上網速。讓我們拿出些狠手段、硬辦法,來幾次大掃除,還網絡空間一方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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