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參保不滿一年,無法領失業補助?廣東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農民工不用為此發愁了!6月30日,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文件,為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落實發放失業補助金、價格臨時補貼等政策,做到應保盡保、應發盡發。
人社部、財政部相關文件明確,各地要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對參保繳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應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廣東省人社廳異地務工人員和失業保險處處長黃明介紹,根據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今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含參保繳費不足一年、或參保繳費滿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根據國家《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顯示,相關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
同時,廣東明確了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范圍。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不超過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在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通過線上或社保經辦機構服務窗口,向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記者周聰)
標簽: 廣東失業人員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