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有網友朋友問我,房產稅到底還出不出?說實話,這個話題太大了,看似誰都能說兩句,但實際上,還真沒有人能說出具體的時間來。也就是說,房產稅出臺基本上沒有什么懸念,但具體開征時間恐怕沒那么簡單,這也是國家在逐步推進的稅制改革,是創新之舉,也是摸著石頭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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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房產稅的聲音好久沒聽到了,這幾天又聲音四起,主要是因為,前幾天國家又提到了這個詞。雖然都知道房產稅跟當前重點提到的房地產稅不是一個等同的概念,但為了方便,姑且就叫房產稅吧。
11月1日,一財發布了《財政部支持深圳稅改先行》的文章,10月31日,財政部公開了《關于支持深圳探索創新財政政策體系與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14條舉措支持深圳在公共服務、高質量發展、現代財稅體制和財政管理效能四個層面做出新的探索。
其中最主要的亮點就體現在教育和住房政策方面,住房方面,《意見》提出“考慮深圳人口持續凈流入對住房的需求,加大預算內投資對深圳保障性住房籌集建設的補助,加大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對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老舊小區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動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p>
可以看出,深圳作為超大城市,房價高,人口多,自然就注定有大批人特別是年輕人無法通過市場化手段解決住房問題,而國家也提出要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深圳可以說作為改革前沿城市,不斷嘗試不斷創新,繼續當好改革排頭兵、試驗田。
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其實就是在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定位基礎上,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但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從文件中引申出的房地產稅話題,《意見》中備受關注的還有一點就是,“支持深圳在全國稅制改革中先行先試”。雖然文中并沒有直接提到房地產稅,但無論是專家還是普通人都知道,房地產稅就是稅改中重要一環,這是繞不開的。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中國稅制改革中,通過試點來推動改革行之有效,比如2012啟動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就是在部分城市、行業試點來全面推開。
他還表示,“未來稅制改革中,房地產稅試點是一個備受社會關注的焦點,盡管在當前形勢下不宜推出。除了房地產稅試點外,未來消費稅改革也是一大重點,比如消費稅部分稅目征收環節后移,也可以在部分城市先試點積累經驗,然后再逐步推至全國?!?/p>
這位專家也基本上說出了我要表達的意思,我們看房地產稅開征與否絕對不是看一時半會的房地產市場行情波動,而是站在宏觀大勢上,對這個行業未來完善成熟機制的一個判斷。
如果按照去年國家對房地產稅的提及密度,還是給人一種急促感的,去年到8月底,國家年內至少4次公開提及房產稅,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的提法,釋放出國家對房地產稅立法的決心。
而且在去年的5月份,4部門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這并非普通的研討,而是一次有實質進展的會,被視為房地產稅加速落地的信號。
眾所周知,去年9月底,國家的調控政策雖然整體依然堅持房住不炒,但在因城施策方面,相比上半年有了很大的改變,大方向不變,小方向有了調整,想方設法維護剛需和改善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這是從去年到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句話。
說白一點,就是房地產遇到困難了,當然原因多重影響,既有自身的問題,也有客觀因素影響。所以,在此時,你問房產稅還會不會開征的問題就有點不是時候了。
今年基本上沒有再重提房地產稅,反而在今年3月份,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一些城市開展了調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綜合各方面的情況,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當時這句話說出來后,不少人又開始過度解讀,說房產稅不會開征了,其實今天我們沒必要再討論會不會開征的問題,無論你愿不愿意,開征是大勢所趨,不可避免的。之所以強調,今年不會開征實際上也是給市場信心。
那么最近財政部又以稅制改革的內容談及深圳先試先行,也意味著房地產稅等稅制改革不會擱淺,一直在醞釀,探索之路從未停過,既然是醞釀,你可以說沒進展,但也可以說有進展,說沒進展是因為反正沒有出臺,說有進展實際上內部問題都在一遍遍一次次模擬實驗,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從大趨勢看,稅制改革不僅僅是房地產的問題,經濟學家賈康就表示,房地產稅不能拖了,“越拖越被動”。沒有所謂的最佳時間,房產稅開征后既能減少炒作,又可以為地方財政增加穩定來源。所以,地方財政問題也決定了房地產稅是開弓沒有回頭箭的,顯然,房地產傳統開發模式已過時,那么地方就需要尋找新的稅源,將來的房地產稅是作為地方稅的,是重要來源。
開征是必須的。但短期看,今明兩年內都很難開征,如果市場恢復,那么一切也將進入常態,未來兩三年,房地產稅立法或許是大概率事件。至于開征房地產稅的作用,今天就不多說了,前邊已經隱約提到一些,大家也都明白。
除了時間節點,最重要的還在于怎么征?有專家表示,可以考慮按照套數,也有人表示,建議見房就征,見人就退。至于是何種形式,我想,不能建立在增加百姓負擔基礎之上,而應該是作為統籌調節收入的一種手段,實現共富的目標。它應該是一種累進稅,房子越大越多,稅率會越高,房子本來就不多且不好的低收入群體影響就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