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人格權糾紛案。2人在某小區群對罵14個月,從群內互懟到拳腳相向,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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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孫小玲和王小猛都是美好家園的業主,一個是鋼琴老師,一個是業主委員會監事會的成員。
2020年8月,小區業主群有業主對業委會公共收益不公開、不公示提出質疑,孫小玲便在群里對此事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并和王小猛第一次在群里發生了言語沖突。
后因孫小玲將其住房改為商用開培訓班,王小猛作為業委會成員配合相關單位取締非法住改商,雙方矛盾進一步加劇,多次在各個微信群、QQ群展開罵戰。
線上群里互懟不夠,線下兩人也拳腳相向。據悉,2021年10月,又在微信群里被罵的孫小玲深夜到王小猛家里上門騷擾、錘擊其房門,王小猛遂撥打電話報警。
2021年11月,孫小玲遇到該小區業委會主任吳小龍,雙方發生言語沖突,后王小猛到達現場,與孫小玲發生沖突。隨后群眾報警,民警將幾人帶回派出所內調解,但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調解無法達成。
因調解未果,孫小玲遂將王小猛起訴到了長沙市天心區法院,請求判令王小猛在微信群里向自己道歉并賠償損失。
該案件經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審理,法院認為,名譽權是公民維護其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ヂ摼W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法院最終作出判決:限被告王小猛十日內向原告孫小玲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在相關微信群進行公開,并賠償各項損失;限反訴被告孫小玲十日內向反訴原告王小猛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并在相關微信群進行公開。
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訴,該案現已生效。
對于這起案件,很多網友都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大部分網友都表示比較震驚,很難相信究竟多大的仇竟然能互罵成這樣。
還有網友表示,14個月,都罵出感情了吧。
另有網友表示同情本案的法官:意味著法官等人看了她們14個月的聊天記錄…
對此,大家又有什么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