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聯合發布《關于試行存量房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市范圍內試行存量房“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并行辦理后,“連環單”家庭賣出、買入房屋,不僅可同步進行購房資格核驗,還可同時申請辦理購房貸款、繳稅及不動產登記業務。
“連環單”是指在同一時期內,購房家庭(以下簡稱:“連環單”家庭)先出售名下住房,再次購買住房的交易業務。“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以下簡稱:“連環單”業務)是指優化購房資格核驗規則,將原需按順序先后辦理的房屋賣出、買入業務調整為并行辦理,以提高房屋交易效率、降低購房成本。
根據《通知》,申請“連環單”業務的購房家庭應符合兩項條件:有同時出售名下住房、購買本市存量住房的需求;出售原住房后,具有本市商品住房購房資格。辦理流程上,“連環單”家庭與賣出方、買入方達成住房交易意向,并就辦理“連環單”業務達成一致意見后,共同向經紀機構提出業務申請,并簽訂《房屋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承諾書》。
為防止騙取購房資格,《通知》特別提出,“連環單”家庭賣出房屋的網上簽約注銷,“連環單”家庭及買入方已完成的購房資格核驗結果將自動失效,相應的網上簽約合同依《房屋交易“連環單”業務并行辦理承諾書》自動注銷,無法繼續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網上簽約合同注銷信息也會同步推送至貸款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