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濟源示范區關于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措施》共14項,從合理確定公建設施計容面積、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支持拆遷貨幣化安置措施、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等方面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
《措施》提到,鼓勵拆遷群眾選擇貨幣化安置,促進房地產去庫存;對公積金貸款,單人最高貸款金額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金額調整為45萬元;個人購買房屋,無論是首套還是多套,其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均按20%執行。
《措施》具體提出:
一、降低土地競買履約保證金、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
新出讓土地原則上按出讓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的50%,余款可約定分期繳納,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分期繳納部分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已經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能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報請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變更協議,分期或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繳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分期繳納部分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依據土地出讓合同及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相關部門可容缺辦理規劃及其它審批手續。
二、營造項目建設良好環境
精簡建設項目審批程序,54天內完成項目審批,確保開工建設。根據疫情防控、揚塵防控等要求,采取靈活的管控手段,確保部分施工環節能正常施工,增加有效施工天數。
三、合理確定公建設施計容面積
對于新建的經營性房地產項目,配建的幼兒園、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社區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設施無償移交政府相關部門的,不計入項目容積率計算范圍,不收取土地出讓金。
四、給予企業項目貸款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對受困企業貸款展期、續貸,按照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房地產企業并購貸款支持,積極推行開發貸,有效緩解市場主體資金鏈運行壓力。
五、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
優化房地產企業營商環境,放寬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住房公積金貸款備案準入條件,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項目準入備案。
六、加快產城融合發展
優化商品住房項目配套設施,在小區開工建設時,應同步完善道路、教育、醫療等周邊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做到公共配套和基礎設施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加快產業項目落地,增加就業、吸引人才,促進人口集聚。
七、合理控制供地節奏
根據示范區房地產市場實際,科學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實現有序出讓、科學供應、供需平衡,保障商品住房用地需求。對用地供應進行嚴格控制、分類實施,加快現有商品房去化周期。
八、優化服務水平
以信息化為載體,全面優化服務水平,力爭實現網簽即備案、交房即辦證,推動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見效”。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宣傳,引導媒體全面、客觀、公正報道房地產市場情況,正確引導住房消費,穩定市場預期。
九、外地戶籍購房補貼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購房的外來人口,可以申請獲得市政府特別資助的不低于4000元的購房資金。其中購房人系大專(不含)以下學歷的,可享受4000元特別資助購房資金;大專學歷的,可享受6000元特別資助購房資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等人員,仍按照《濟源市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暫行)》執行(濟組文[2018]31號)。
外來務工人員在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濟源購買住房時,可按照本市繳存職工同等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凡在濟源購房的外地戶籍可以將戶口遷至濟源。
十、支持拆遷貨幣化安置措施
結合示范區房地產形勢,堅持以貨幣化安置為主。對未開工建設的安置房,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鼓勵拆遷群眾選擇貨幣化安置,促進房地產去庫存。通過購買商品房改善居住條件,滿足群眾多元化安置需求。
十一、降低個人住房消費負擔
引導金融機構提高個人貸款額度、加快放款速度、降低貸款利率。對公積金貸款,單人最高貸款金額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金額調整為45萬元。個人購買房屋,無論是首套還是多套,其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均按20%執行。
十二、營造房地產發展良好環境
全面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規范行動,嚴肅查處未批先售、虛假宣傳、挪用預售資金、變相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房地產市場持續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執法檢查活動,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各項違法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全力營造主體誠信、行為規范、競爭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十三、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備案制度
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前,須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商品住房價格備案。
十四、大力發展工業地產及保障性租賃住房
按照“總量控制、分布合理、有序推進、健康發展”總原則,促進工業地產規范、健康發展。著力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快構建以公共租賃住房“兜底”、保障性租賃住房“過渡”的住房保障新格局。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存量閑置房屋改建、改造等方式籌集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