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被國家確立為“消費提振年”,在各種穩消費中,房地產消費可以說是最為重要的一部分內容,推動住房消費恢復也是拉動經濟中的必然一環。
近段時間以來,重慶、江蘇、昆明、河南焦作、遼寧、廣東等多地都把住房消費提振納入到2023年經濟發展的總框架之中。料定2023年住房消費提振工作將會提速,有助于房地產進一步走出低谷,而住房消費者將承擔起重要大任。
近日,經濟日報發文表示,即日起將推出“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系列報道,從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兩方面集中談樓市。由此可見,今年該如何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將成為樓市主旋律,而地方政策的調整力度和步伐也會適度加大,從而大幅降低購房負擔,提振購房信心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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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支持房地產的同時,不能被一些炒作房地產的言論帶跑偏,所以,經濟日報也強調,政策調整的尺度不宜過大,畢竟房住不炒的定位還需要堅守,這也是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保障。
就在2月1日,經濟日報連續刊載了數篇房地產相關文章,其中包括《有的放矢鼓勵合理住房消費》《更好支持梯次消費需求》《邁向“住有宜居”》《市場復蘇力量正在積蓄》以及《提前還房貸利大于弊嗎》等。
其中提到,房地產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鏈條長、涉及面廣,在穩增長中具有重要作用。住房需求從“有得住”向“住得好”升級,鼓勵合理住房消費,還要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運用好金融工具。精準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能降低購房成本,提升換房意愿,釋放改善性購房需求。
同時特別提到,新春伊始,房地產市場初露企穩端倪,回暖復蘇的各方面力量正在積蓄。購房者有信心,開發企業的信心也將隨之回升,當前融資環境也在日益向好。
我想問,購房者的信心來自哪里呢?我個人認為,一方面是對自己未來收入預期的信心,這個來自于對經濟層面恢復的信心,另一方面是穩房地產背景下,確保安全交房的信心。
其實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多重利好政策下,購房成本的降低對購房者的信心修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國家大政方針政策指引下,2023年地方政策延續樓市寬松環境,繼續出臺優化政策,促進樓市健康發展。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包括福建廈門、四川資陽、山東濟寧等超過30個城市發布樓市新政。
其中就包括對限購政策放松或放開,上調貸款額度,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貸利率,甚至直接購房補貼等。而降低房貸利率可以直接降低購房成本,對購房者而言是實實在在的。
目前,多地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已經降至4%以下,進入“3”階段。據了解,截至目前,已有鄭州、天津、廈門、福州、珠海、長春、沈陽等30城下調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其中最低降至3.7%,預計后續將有更多符合條件的城市下調首套房貸款利率。
所以,此時越來越多的購房者開始考慮房貸要不要提前還。房貸該不該提前還,提前還貸劃算嗎?這是擺在眾多購房者面前的最現實問題。
我們看看經濟日報是如何回應的。2月1日,經濟日報發文《提前還房貸利大于弊嗎》稱,就個人而言,判斷是否需要提前還貸,最直接方式就是看投資收益是否可以覆蓋貸款利息。如果懂投資,收益率覆蓋了貸款利率,你完全可以考慮提前還貸用于投資,當然你得有這個積蓄。
提前還貸,其實還得考慮諸多問題,包括日常生活開支以及未來的一些突發支出等,所以,扎堆提前還貸并不可取。如果是等額本金,前期償還本金多、利息少,相對來說提前還款更劃算;等額本息是前期償還利息多、本金少,如果還款已過半,就沒必要提前還款。
當然,如果是公積金貸款者,一般利率較低,完全沒必要提前還貸。加上2023年貸款利率還有下行可能,后續提前還貸需要慎重考慮。
以上是官方給出的是否提前還貸建議,作為我們普通人,我該如何建議大家呢?
官方有官方的道理,畢竟銀行知道房貸是比較安全的優良資產之一,不想讓你都提前還貸,所以會擅自加收違約金,阻止更多人提前還貸,我認為這是不太合適的,人家本來就是因為覺得困難或不劃算才有了這樣的選擇,你卻有損誠信精神和契約意識給購房者提前還貸加碼。
還有,從國家角度,如果一旦提前還貸成為潮流,必然會減少消費和投資,對經濟恢復造成不好的影響。
但我認為,我們也要考慮我們個人的實際情況,為社會作貢獻的同時必須自己具備那個能力,考慮自己是本能。所以,提前還貸本是正?,F象,我們不能盲目擔心提前還貸,更應該考慮老百姓為什么提前還貸,這才是根本問題。
很多買了房的,房貸利率都在6%以上,相比現在差很多,存量房貸者的負擔問題誰來考慮?才是我們值得關注的問題,如果連過去買了房的都不敢消費,還能指望誰呢?所以,要想應對“提前還貸熱”,必須解決利率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