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權是什么意思?
提案權指的是憲法或法律賦予某些國家機關(guān),會(huì )議常設或臨時(shí)設立的機構和組織,一定數量的人大代表或常委會(huì )組成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guān)提出議案的權利資格。
提案權是誰(shuí)的權力?
人大代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代表法》 第三條:代表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會(huì )議,參加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發(fā)表意見(jiàn);
(二)依法聯(lián)名提出議案、質(zhì)詢(xún)案、罷免案等;
(三)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jiàn);
(四)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的各項選舉;
(五)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的各項表決;
(六)獲得依法執行代表職務(wù)所需的信息和各項保障;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